日前,以《<著作權法>修改——如何從制度上杜絕百度盜版》為主題的研討會在大興區政府召開,該會由中國作家維權聯盟和北京市大興區出版物反盜版協會聯合舉辦,旨在探討如何通過《著作權法》杜絕百度盜版問題。會上,來自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徐靜認為,百度屢次被告侵權,但仍舊沒有改進,是因為處罰力度不夠,她建議應該在法律制度上加大處罰力度,不僅僅限于民事、行政責任,甚至要擴大至刑事責任。
實際上,百度已經多次被告侵犯著作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允許網絡用戶將他人作品轉化成電子文檔并上傳至百度文庫。但即使百度被判侵權事實存在,處罰力度卻不大,并沒能阻止百度繼續侵權行為。
此前,以何馬、韓寒、慕容雪村為代表的作家維權聯盟訴百度文庫侵權,法院最終判定百度話語權侵權事實成立,分別給予受害人1萬余元、10萬余元和5萬余元的賠償。但作家聯盟認為,法院判決賠償金額太低,遠遠起不到震懾互聯網侵權的作用。
徐靜認為,因為侵權成本太低,遠遠低于以此所獲得的不法收入,因而即使是法律手段也沒能成功扼制百度侵權,因此而帶來的社會影響是無法估量的,但如果加大法律懲處力度,將侵權行為上升到刑事高度,根據百度侵權程度,不斷地加大對其打擊力度。
此外,除了賠償標準低外,作家也無法定報酬請求權。據了解,在《著作權法》中,作家無法定報酬請求權,這一方面大大降低了百度侵權成本,另一方面也增長了百度侵權氣焰。徐靜建議,修改《著作權法》,賦予作者法定的報酬請求權,即一時發現自己作品未經允許就被上傳至網絡傳播,版本擁有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侵權方支付合理的報酬,保護作家權益,同時也以此提高網絡平臺侵權成本,能夠起到很好的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