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的歷史背景
為鞏固我區舊樓區居住功能綜合提升改造成果,全面提升舊樓區管理服務水平,依據《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結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舊樓區提升改造后長效管理的意見》(津政辦規〔2020〕15號)及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二、《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區舊樓區提升改造后長效管理的實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據
1、《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
2、《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舊樓區提升改造后長效管理的意見》(津政辦規〔2020〕15號)
三、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解決舊樓區管理問題為工作方向,聚焦舊樓區居民關切,不斷完善舊樓區長效管理機制,提升舊樓區長效管理能力,堅持屬地管理、多部門配合,持續推進舊樓區長效管理工作高水平發展,營造和諧宜居的舊樓區居民生活環境。
四、主要工作任務
加強對提升改造后舊樓區長效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推動,形成合力,共同維護好社區環境,
五、監督管理
建立舊樓工區長效管理機制,研究解決舊樓區長效管理中的相關問題。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建設委員、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區體育局、區工信局、區郵政公司、區消防支隊、國網寶坻供電分公司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指導、監督和管理。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建立舊樓區長效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組織召開會議,會同民政局、住建委、城管委、市場監管局、體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隊、郵政公司、國網公司及路燈管理單位和管理服務企業及居民代表參加,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解決管理服務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