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生態文明思想,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大氣環境質量,應對重污染天氣。依據《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規[2020]22號),結合我區實際,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起草了《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
一、征求意見時間: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2日
二、聯系部門: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三、聯系電話:022-29221957
四、公眾提交意見的途徑:可以通過電子郵件(bdqsthjj02@ti.gov.cn)或傳真(022-29221957)的方式將您的寶貴意見建議反饋給我們,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特此公告。
附件:《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
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規[2020]22號)。
1.3 適用范圍
本保障方案適用于寶坻區行政區域內發生重污染天氣的預警和應急響應。
本保障方案所稱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空氣質量指數(AQI)級別達到五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對因沙塵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執行本保障方案。
1.4 方案體系
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包括: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各街鎮、園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
2 組織機構構成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和區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
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部署要求,建立預警應急指揮系統,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2.2 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是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區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區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工作人員為專職人員。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適時修訂《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按程序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后發布實施;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各成員單位、各街鎮、園區應對重污染天氣相關工作;組織對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和各街鎮、園區應急保障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并依照相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2.3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街鎮、園區職責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鎮、園區按照職責分工編修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并按規定時間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指導企業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按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各環節的工作記錄和臺賬,每日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信息(具體職責見附件)。
2.4企業職責
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應制定應急響應“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并在廠區顯著位置設立公示牌公示執行措施。配合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實施現場檢查。
3 預警
3.1 預警的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為指標,預測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三級,紅色為最高級別。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3.2 預警的發布
在收到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我區根據預警級別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一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公文平臺方式向各成員單位、街鎮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街鎮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接到預警信息后,根據預警級別,立即通知管轄范圍內的各單位及工業企業、各類施工工地、學校及幼兒園、機動車車主及駕駛員等啟動應急響應。
二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向各成員單位、街鎮人民政府和園區管委會發布預警信息。
三是由區融媒體中心通過本區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知寶坻客戶端等媒體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3 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解除
根據上級發布的預警等級調整和預警解除信息,區應急指揮部及時調整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解除或調整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同啟動程序一致。
4 區域應急聯動
接到上級通報預警提示信息,及時發布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措施,與周邊區域共同應對區域重污染天氣。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三級響應。
(1)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響應。
(2)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響應。
(3)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響應。
5.2 響應的啟動
預警信息一經發布,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街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按照各自應急實施方案,立即啟動應急響應,迅速組織落實應急響應措施,對于機動車限行、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措施的執行起始時間,按照當次預警發布通知的具體規定執行。應急指揮部建立協調機制,在Ⅰ級響應時召開協調會議,在Ⅱ級或Ⅲ級響應時適時召開協調會議,對應急工作進行部署。
在啟動應急響應措施的同時,區應急指揮部可以組織各成員單位、各街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根據污染特征,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實施有針對性的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應急實效。
5.3 響應措施
5.3.1 Ⅲ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指引: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
(2)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對工業企業管控,依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采取科學措施,根據空氣溫度及相對濕度,對轄區內主要道路適時調整濕法作業頻次,降低濕法作業頻次時應適當加大吸掃作業力度。
5.3.2 Ⅱ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指引: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確需外出的,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對工業企業管控,依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6)采取科學措施,根據空氣溫度及相對濕度,對轄區內主要道路適時調整濕法作業頻次,降低濕法作業頻次時應適當加大吸掃作業力度。
(7)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5.3.3 Ⅰ級響應措施
健康防護指引: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確需外出的,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2)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建議性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停止舉辦各類大型戶外活動。
(4)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對工業企業管控,依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全區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產活動(塔吊、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幕墻工程、地下施工等不產生大氣污染的工序除外)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6)采取科學措施,根據空氣溫度及相對濕度,對轄區內主要道路適時調整濕法作業頻次,降低濕法作業頻次時應適當加大吸掃作業力度。
(7)本市及外埠機動車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我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9)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5.4 響應措施的監督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制定督查檢查工作方案,對全區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抽查檢查。自預警信息發布后24小時起,對各成員單位、各街鎮、園區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成員單位、各街鎮、園區要制定督查檢查工作方案,督促本領域、本轄區具體應急措施的落實,并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16︰00前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響應落實情況。
5.5 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街鎮、園區負責通知采取響應措施的單位終止響應。
6 總結評估
響應終止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本區應急響應過程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并組織對響應過程和響應措施效果進行總結、評估。
7 監督管理
7.1 公眾宣傳
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冊、刊物、宣傳畫等手段,及時廣泛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的各項法律、法規,積極向群眾宣傳重污染天氣的健康防護常識和技能。
7.2 應急演練
適時組織應急演練。根據演練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實施方案。
7.3 應急培訓
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培訓,增強有關部門、各街鎮、園區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思想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
7.4 責任追究
區有關部門要加大應急響應期間的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對重污染天氣期間發現的應急響應措施未落實到位、企業違法排污等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
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問題導致應急響應措施未有效落實的,依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和《天津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的追責程序進行追責。
8 附則
本實施方案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部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對涉及本部門監管單位的減排措施清單,要及時更新并組織落實;各街鎮、園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轄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的工業源、揚塵源等減排措施清單,要及時更新并組織落實。
各成員單位、街鎮、園區的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保障實施方案應及時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每年9月底、12月底將更新后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0日。原《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寶政辦發[2019]14號)同時廢止。
附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街鎮、園區職責
附件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街鎮、園區職責
單位 |
職責 |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1. 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會同區生態環境局確定保障類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單。 3.指導、督促本區對重點減排企業(民生保障類除外)、水泥粉磨站等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
區氣象局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及時提供重污染天氣氣象預報信息,與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對預警信息進行會商。 |
公安寶坻分局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車輛信息,做好民生保障車輛的正常通行工作。 3.及時通過相關媒體做好車輛限行措施的信息發布工作。 4.與生態環境部門共同開展機動車污染監督管理。 |
區教育局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加強對在校學生重污染健康防護知識的宣傳,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或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
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負責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揚塵源清單。 3.組織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揚塵源落實響應措施。 4.組織落實停止室外建筑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施工工地、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地等施工項目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車、渣土運輸車、砂石料運輸車的禁止上路行駛措施,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
區生態環境局 |
1.承擔寶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區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督查。 3.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 實施方案 ,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4.負責本區空氣環境質量監測、根據上級通知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并完善監測預警體系。 5.按照有關規定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指導督促各成員單位和各街鎮、園區對工業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和檢查。 6.會同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對機動車污染進行監督管理。 7.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外貿等保障類企業名單。 8.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
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負責定期更新城市道路維修、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和市容環境整治工程等揚塵源清單。 3.組織城市道路維修、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和市容環境整治工程等揚塵源落實響應措施以及停止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4.組織落實停止相關揚塵源的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5.牽頭組織落實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車、渣土運輸車的禁止上路行駛措施。 6.加大重污染天氣期間露天燒烤巡查力度。 7.組織落實道路保潔措施。 |
區農業農村委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落實秸稈綜合利用措施。 |
區水務局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負責定期更新水務建設項目等揚塵源清單。 3.組織水務建設項目等揚塵源落實響應措施以及停止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建筑垃圾和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運輸車、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的禁止上路行駛措施。 |
區交通局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組織公共交通運輸保障。 3.負責定期更新公路、水運、地方鐵路等施工項目清單。 4.組織城市公路、水運、地方鐵路等施工工地揚塵源落實響應措施以及停止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路、水運、地方鐵路等施工項目未安裝密閉裝置的渣土運輸車、砂石料運輸車的禁止上路行駛措施。 |
區衛生健康委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組織醫療機構做好敏感人群醫療救治,開展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相關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
區融媒體中心 |
在本區廣播、電視、報刊、知寶坻客戶端等媒體,做好宣傳、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等工作。 |
土地整理中心 |
1.編制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組織實施。 2.負責定期更新土地整理拆遷揚塵源清單。 3.組織土地整理拆遷揚塵源落實響應措施以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施工作業。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土地整理拆遷建筑垃圾和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運輸車、渣土運輸車、砂石料運輸車的禁止上路行駛措施。 |
各 街鎮政府、園區管委會 |
1.編制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 2.及時更新本轄區的工業源、揚塵源等減排措施清單,并組織落實。 3.落實區級應急保障實施方案以及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的各項任務、措施。 4.按照有關規定,對本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