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寶坻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面對突發疫情,全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不斷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打贏抗擊疫情的“寶坻戰疫”。一是強化宣傳引導。 依托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寶坻文明播報”平臺,充分運用農村大喇叭、社區小喇叭、流動宣傳車等載體,廣覆蓋、高頻次播報區防控指揮部重要通告、防疫知識等。針對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通過區級網絡媒體、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曝光警示教育案例,通過以案釋法,提示廣大群眾不傳謠、不信謠,自覺遵守區防控指揮部指令。制定下發《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編印《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匯編》2期,指導各單位依法落實好各項防控舉措。二是強化執法保障。 認真執行加強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出輸入”防控策略,果斷設立區際、城區、村居三道防線,在確保全區92萬人“靜下來”的同時,積極發揮執法監督職能,及時了解解決疫情防控中的法律問題,有效推動依法防控。依法懲處各類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共查處哄抬物價、造謠傳謠等涉疫案件50起,形成了有力震懾。還利用明察暗訪、群眾舉報等方式,對社會面進行高密度、多頻次巡查,杜絕人員聚集和違規營業問題,切實維護了正常的疫情防控秩序。三是強化法律服務。 聚焦疫情防控特殊時期民營企業法律服務需求,保障企業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有序復工復產。制定了《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發揮檢察職能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司法保障。組建企業復工復產公益法律服務團隊,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政策解答、風險防范等服務。組織律師進企業,通過“線上”法治微課、電話指導,“線下”法律服務,向企業宣傳“惠企21條”等優惠政策,組織律師為230家企業開展“法治體檢”,為企業授課42場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承諾審批制度,公布《寶坻區“一制三化”改革2.0版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一次辦負面清單》,減少現行政務服務事項26個,減少各類申請材料534件,減少辦理環節事項58個,縮減辦理時限事項513個,實現“清單之外全承諾”。二是全面落實市場監管職能。 持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充分利用“互聯網+監管”,實現審管聯動。加大信用監督約束力度,2020年,共有735家市場主體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595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三是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深化生態保護紅線、“三線一單”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地管理,加強工商業、服務業和河湖水系常態化監管,持續強化點面源污染治理、禁燃禁燒管控和渣土運輸、施工工地管理,嚴格落實“以克論凈”考核。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 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 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將規范性文件全部納入備案審查范圍,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二是 著力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制定并公布了《寶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完善了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各項程序,特別是實現了規范性文件在起草階段全部進行可行性必要性論證、召開聽證會、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三是 認真開展文件清理工作。 先后對“與現行改革開放政策不符的規范性文件”“與產權保護相關的規范性文件”與《民法典》《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有關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及時廢止了6件,宣布失效4件。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一是 不斷完善行政決策制度機制。 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體系。印發了《寶坻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以及區政府系列議事規則》,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二是 加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力度。 各單位報送的擬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下發的文件、以區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均由區司法局審核其合法性與合規性。三是 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 2020年以來,法律顧問審核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審核區政府各部門其他文件、請示124件,起草部門均按審核意見進行了修改。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深入開展重點領域執法。 推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實施方案,重點圍繞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和行政檢查四類行政執法職權推行“三項制度”,對重點單位實地走訪、個別溝通,把三項制度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結合新的職能定位,重新制定了“三項制度”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的責任和分工,為深入推進工作開展提供了制度保證。二是 調整街鎮綜合執法事項。 為進一步推進街鎮賦權減負,2020年5月,我區下發了《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街鎮綜合執法事項的通知》,并在寶坻政務網上進行公開。調整后,原來由各街鎮行使的292項執法權限增加至306項。其中,行政處罰權266項,減少1項;行政檢查權40項,增加15項。三是加快推進行政 執法監督平臺 建設。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將寶坻區行政執法監督平臺由區人防辦整體遷入區司法局,進一步配齊配強硬件設施,提高執法監督工作效率。將新上線運行的天津市執法監督平臺作為開展執法監督的有力抓手,充分發揮監督主渠道作用,對各單位全面、及時、準確的錄入執法檢查和處罰信息提出明確要求,確保執法信息應錄盡錄。截至目前,全區行政執法主體共上傳平臺行政處罰信息1440條;執法檢查信息32187條。四是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開展全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對行政執法證件持有情況進行摸底。結合工作實際,與市司法局就部分執法單位執法人員力量嚴重不足情況進行溝通協調,第一時間開辟“綠色通道”,組織通用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執法資格考試。區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對上半年度全區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要求各單位及時整改,提高執法人員履職水平。抓實工作人員培訓,今年以來,共組織線下培訓5次,線上集中培訓1次,參加培訓人數2000余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一是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 堅持公正辦案,認真開展復議調解工作,努力把行政爭議化解在復議程序中,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2020年,共受理復議申請57件,2019年結轉18件。現已結案52件,在審23件。二是切實做好行政應訴工作。 區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各行政單位保證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庭應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在全市領先。認真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積極加強與人民法院溝通協調,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規范行政行為。2020年,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50件,在審14件,撤訴2件,已判決34件,區政府均勝訴。2017年以來,區政府無敗訴案件。三是健全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2020年4月,成立區委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組,明確了各部門工作職責和分工,為加強新時代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提供重要遵循,扎實推進訴調、訪調、公調、交調對接工作。今年以來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489件。
(七)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監察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2020年,區政府共收到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9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建議、提案共80份。所有建議均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辦理滿意度100%。加快推進全面政務公開。繼續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推進在權責清單、財政資金、公共服務、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2020年,全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36件次,均在法定時限內予以規范答復。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有序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制定下發《關于深入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工作安排》等文件,堅持把《民法典》宣傳教育擺在突出位置,通過召開座談會、主題演講、民法專題黨課等活動,推動民主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二是 加強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 嚴格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法治專題培訓等制度,不斷推動領導干部學法活動常態化、制度化。7月8日,區政府常務(擴大)會議集體學習《民法典》,由天津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賈邦俊教授主講,會議以視頻形式召開,區政府設主會場,各街鎮設分會場,共180余人參加。在政府工作人員中普遍開展法律教育,將法律知識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率先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考試。三是 著力加強全民法治宣傳教育。 積極開展區級“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向群眾報告平安寶坻建設工作制度,結合“七五”普法驗收等重要節點開展專項活動,推進法治宣傳進村入戶。完善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工作機制,開展以案釋法,引導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黨政主要領導始終堅持把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黨委政府和部門重要工作議事日程,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6月17日,區委書記殷向杰同志就市委依法治市辦《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意見》作出重要批示“我和勁松同志將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請守利同志牽頭細化分解全區應承擔之責任,并做好分工”。區委常委會多次研究寶坻區法治政府的建設工作。
區長毛勁松同志主持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了《寶坻區法治政府建設集中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對各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年內,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對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全區重點區直部門和24個街鎮的主要負責同志參加。
區委依法治區辦制定下發了《關于黨政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意見》,明確各責任單位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并不斷加大對各街鎮、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三、存在問題和不足
2020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展不平衡;行政決策執行程序有待規范;執法人員履職水平有待提高。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認真研究,切實加以改進。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各單位依法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統一起來。在區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區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提升全區法治建設水平。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區績效考評體系,提高依法治區水平。
(二)深化政府職能轉變
強化制度意識,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履行職責。進一步創新政府管理方式,減少辦事環節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健全重大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開展調查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標準草案》,提交區委研究。繼續推動政府法律顧問全面參與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同協議審查、復雜疑難復議案件審查等工作。
(三)深入推進規范性文件管理
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進一步健全規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制度,切實把紅頭文件管住管好。嚴格執行《寶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決定、公布、備案、清理以及相關監督管理等工作,進一步加強文件的規范性審查,保證各項政策措施高質量可操作。
(四)全面提高行政執法工作質量
提升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根據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法規、執法技能等行政執法專題培訓,并進行考核測評,從根本上提高各級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不斷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配齊配強基層執法力量,緩解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的問題,適應基層大量行政執法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大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杜絕粗暴執法、選擇性執法,有效解決亂執法、不執法問題。
(五)持續推動社會矛盾依法化解
建立健全依法維權機制,圍繞征地拆遷補償、環境污染治理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化解工作,引導人民群眾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堅決撤銷行政機關違法的或不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切實維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協調,健全信訪、人民調解、勞動仲裁、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合力,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階段,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全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六)著力提高全民法治素質
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全區各級領導干部加強法律法規學習,以法說話、以法育人,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權由法定、有限政府等基本法治觀念,用法治的力量確保政策、決策得到貫徹落實。結合“八五”普法,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實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工作機制,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