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
為進一步規范統計調查行為,切實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有效遏制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發生,我局按照工作計劃,于2020年7月起,對部分在統調查單位開展了統計執法檢查,現將情況總結如下:
一、執法檢查開展情況
按照《天津市北辰區統計局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方案》要求,我局采取“雙隨機”方式,由局內持證統計執法人員組成多個檢查小組,在各專業在統單位中隨機抽取30家被統計單位進行了現場統計執法檢查。各執法檢查組在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定的同時,重點檢查了統計調查對象是否依法、準確、全面報送統計數據,是否依法保留原始記錄以及設置統計臺賬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執行等情況。從檢查情況看,各統計調查對象依法統計意識明顯增強,統計報表的數據質量有了進一步提高。但也發現仍有部分單位存在上報統計數據不真實問題。為此,我局依據統計法律法規規定,對12家涉及統計違法行為的單位給予責令改正,并要求違法單位按時上報書面整改報告。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此次執法檢查,共發現12家單位統計數據存在問題,占被檢查單位的40%。分析其統計違法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統計工作基礎有待提高。 部分單位對統計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統計基礎工作不扎實,統計臺賬不健全,統計人員更換頻繁,對統計工作敷衍了事。個別單位不能嚴格執行統計工作管理制度,未嚴格履行統計交接手續,導致資料交接不及時,或因檔案管理不規范出現統計資料斷檔、缺失等現象。如:某企業原有統計人員完成年報工作后即離職,未履行統計交接手續,也未留存統計資料和原始記錄,檢查時發現年報數據如何填報已無法知曉,導致數據出錯。
二是統計人員業務能力不強。 部分企業人員忽視統計培訓工作,在參加統計年報會培訓時不認真聽講,加之部分單位存在統計人員身兼數職,對指標理解不到位,在填報統計數據時習慣采用財會口徑,而不是嚴格按照統計制度要求執行。如:12家存在統計數據問題企業中,11家“應付職工薪酬”出現誤差。其中,某企業統計人員在填報“應付職工薪酬”時,不按照制度規定,簡單采用財務口徑,漏了單位負擔的五險一金部分數據,最終導致數據出現差錯。又如:某企業統計人員不認真學習統計制度,在填報“應付職工薪酬”時漏報工會經費,導致數據出現差錯。
三是統計工作管理制度不夠規范。 部分調查單位存在“數出多門”現象,企業提供統計資料時,有些數據需要從內部多個部門提取并匯總計算得出,或者由不同部門各自填報,但各部門在提供或者填報統計資料時缺乏溝通協調,往往各自為戰。如:某企業內不同部門負責填報不同指標,即財務部門負責“應付職工薪酬”、人事部門負責“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但人事部門參加區統計年報培訓后未將相關要求告知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照“從業人員工資總額”口徑錯誤填報“應付職工薪酬”,導致企業發生統計違法行為。還有個別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出臺時間較晚,超過年報截止期,對填報年報數據時采取預估方式,但在審計結束后,企業未能及時聯系統計部門申請修訂年報數據,導致數據出現誤差。
三、2021年執法工作要求
區統計局將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執行中央和市、區委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嚴格按照任務措施分工,精心組織推動,切實履行好統計管理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統籌推進職責,明確分工,倒排工期,扎實推進統計執法工作更上新水平。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工作認識。 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分管統計領導明確,統計人員隊伍穩定。同時,嚴守統計法律法規紀律要求,堅持依法依規開展統計工作。
二是規范統計流程,強化數據質量。 進一步完善統計工作制度,規范統計工作流程;加強轄區內在統單位的業務指導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做好工作交接,明確統計報表人員責任,切實做到數出有據,有效提升數據質量和工作水平。
三是嚴查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 為貫徹落實統計法律法規要求,確保數據真實性,區統計局將針對統計工作中可能出現問題不定期組織開展抽查工作,并依法依規嚴格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同時依照《天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要求,對發生違法行為的單位進行信用公示。
抄報:依法治區辦。
天津市北辰區統計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