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辰區委、區政府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天津市《關于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 年)〉的實施意見》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完成“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目標。
一、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黨政主要領導高位推動,蹄疾步穩推進法治北辰建設
區委書記、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主任馮衛華,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副主任王寶雨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的決策部署,堅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今年以來,馮衛華同志主持召開相關區委常委會、依法治區委員會9次,對相關工作作出22次批示、20次圈閱,王寶雨同志主持召開相關區政府常務會6次,對相關工作作出46次批示、12次圈閱。4月23日,馮衛華同志主持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指出各鎮街、各單位黨政負責人要堅決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以上率下,做到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
(二)堅持用黨的理論武裝頭腦,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區政府常務會學習傳達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精神。依法治區委員會、依法治區辦、各協調小組以及各鎮街、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普遍學習傳達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歷次會議重要精神。
(三)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制度機制,繼續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
按照《北辰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督察工作辦法》《北辰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督辦工作辦法》等文件,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督察1次、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3次、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自查1次。創新一體化工作機制成效顯著,落實《北辰區依法治區一體化工作機制實施辦法(試行)》,依法治區辦3名同志和區司法局3名同志組成工作專班,全面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探索周總結、月報告、常態化督察工作模式,全面依法治區按下快進鍵。自9月以來,先后開展三輪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走訪30余家重點單位,發現亮點經驗、查找存在問題、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議,分別形成三輪《北辰區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報告》,報書記、區長批示同意后印發各單位貫徹執行。
(四)進一步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切實打通“最后一米”
一是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9月13日,第97次政府常務會議會前集體學習民法典物權編新增制度,10月14日,第102次政府常務會議會前集體學習行政訴訟法相關內容。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安全生產、民法典和依法拆遷等內容。區委書記馮衛華,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寶雨分別為全區局處級領導干部講授法治課。組織87個單位領導干部參加旁聽庭審活動,組織3912名國家工作人員參加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完成87名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將考試結果作為任職的重要參考。二是落實《北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實施辦法》,對標區委、區政府、鎮(街)黨(工)委、街道辦事處、部門主要負責人五張“任務清單”46項具體內容,明確“任務書”,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落實落地。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適應高質量發展需要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一制三化”改革,不斷創新“五減”“四辦”服務,72項區級審批事項實行非主審要件容缺后補,開設政務服務“無人超市”31處,涵蓋131項無人審批事項,實現承諾辦理時限比法定時限減少60%,推出許可事項“馬上辦30項、就近辦32項、網上辦106項、一次辦103項”,解答電話咨詢12000余個,網上辦6266個,網辦率98.97%。二是落實權責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制定《北辰區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明確實施范圍、調整情形和程序,對32個工作部門16個鎮街確認保留的9064項權責清單進行公布。印發《北辰區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整治“紅頂中介”實施方案》,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三是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圍繞2019年全市專項督察問題整改清單,狠抓問題整改,制定《北辰區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督察方案》,對重點整改單位進行實地督察,檢查重點鎮2個、部門9個,走訪辦事大廳8個,抽查服務電話31部,召開民營企業座談會,制發《北辰區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督察調查問卷》300份,受訪企業對我區法治化營商環境滿意率達到91.35%,問題清單基本清零。印發《北辰區優化營商環境建設2020行動方案》,明確五方面內容、八個牽頭單位,持續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貫徹落實《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出臺《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流程圖》,為規范性文件制定提供程序性保障。加大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力度,今年以來辦理合法性審核84件,審查區政府常務會議決策事項包括合同、協議等47件,向市政府報備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制定《北辰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建議審查制度》《北辰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抽查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按照天津市統一部署,認真開展專項清理工作,及時掃清影響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等領域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其中優化營商環境領域廢止規范性文件4件,修改1件。
(三)健全行政決策機制,不斷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嚴格落實行政決策制度,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調整充實區政府專職法律顧問隊伍,區政府法治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為首席法律顧問,選聘3名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較高的公職律師作為區政府專職法律顧問。注重發揮區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9名區政府法律顧問依法履職125件次,包括審核規范性文件、重大合同,提供法律咨詢,出庭應訴等各類法律服務。全區公職律師為所在單位提供法律服務,為防范行政決策風險、規范行政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一是整合執法機構,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面落實《天津市街道綜合執法暫行辦法》《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要求,形成我區實施方案。印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等7個領域的執法機構組建方案,明確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內設機構,現已全部完成職責劃轉交接、人員轉隸和機構掛牌。二是落實“三項制度”,加強行刑銜接。全面梳理“三項制度”實施方案,制定《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任務清單》。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完善行刑銜接、行政執法權限協調機制,出臺《北辰區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明確行刑銜接相關要求和程序。制發《北辰區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試行)》,為解決行政機關之間執法爭議提供依據。三是加強重點領域執法,持續加大執法力度。著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集中排查整治“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1730家,搬遷250家,提升160家。做好“雙隨機”抽查、重點污染源企業監督檢查等工作的同時,開展醫療機構、土壤污染企業等14個專項執法檢查行動,下達處罰決定書180件,罰款1160余萬元。以零容忍的高壓態勢,查處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020年以來移送環境行政拘留案件4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1起,有力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五)強化制約和監督,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運行
一是推進人大法治監督提質增效。主動向區人大報告法治化營商環境等工作情況,接受區人大關于《天津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天津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專項執法檢查,積極采納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和區域內各級人大代表的監督和指導意見。二是加強審計監督工作。根據我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劃(2020-2024年)》要求,對雙口鎮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任中審計。抓好重點領域審計監督,圍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依法開展審計監督,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紀、不擔當不作為等突出問題,共完成25個審計項目。三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并進行動態更新,共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321件,答復率達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加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成立行政復議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明確職責任務。嚴格落實重大案件向領導專案匯報、復雜疑難案件集體審議決定等制度,邀請法律顧問列席,切實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87件,零敗訴。印發《關于做好我區行政應訴與行政復議工作和落實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通知》《北辰區關于行政訴訟區級領導出庭應訴工作規程》等文件,督促全區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二是扎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印發《關于建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繪制工作流程圖,統籌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2020年以來通過人民調解方式化解糾紛2884件,不斷推進各鎮街、村居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先后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67個。印發《天津市北辰區行政調解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首問責任制,推動民政、自然資源等7個重點部門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推進行政調解職責落實落細。三是矛調中心成效初顯。印發《北辰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閉環工作流程(試行)》《北辰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專項聯席會議制度(試行)》等6個文件,發揮區領導任專項組組長的優勢作用,在“聯”上下功夫,在“化”上見成效,化解一批重點事,吸附一批重點人。5月20日掛牌運行以來,區、鎮街兩級矛調中心共接待1927批5278人次,結案1505件,化解率78%。
(七)深化普法宣傳教育,筑牢法治建設根基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明確普法責任主體和內容,構建新時期“大普法”格局。打好“七五”普法收官之戰。抓好重點普法對象,針對不同對象法治需求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一是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將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落實《天津市北辰區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共組織77名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109名審判員和選任人民陪審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進一步增強其憲法意識,履行憲法使命,保證憲法實施。二是注重引導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將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學,指導學校開設法治教育課、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各中小學采取“線上+線下”的宣傳模式,通過線上學習討論交流、主題“云”班會、網上思政課、微信工作群、電子屏循環播放宣傳視頻和標語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師宣傳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知識。三是深入開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民法典等主題法治宣傳活動300余場次,印制發放宣傳標語70余條、宣傳材料15萬余份、宣傳品3萬余份、宣傳掛圖2000余套,以全民普法促全民守法。在“微北辰”公眾號開設“法治政府建設·北辰在行動”專欄,廣泛宣傳我區法治政府建設特色亮點。拍攝制作52期《法治北辰》電視節目。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與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有待提升。個別起草部門存在征求相對人意見不充分、預期評估不全面、整體框架文字表述不嚴謹等現象。個別單位在規范性文件發布之日起30日內未能及時備案。
(二)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到位。區政府及所屬執法部門的法制機構和專門從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的人員力量不足。尚有少數黨政合署執法部門執法設備欠缺。鎮街綜合執法工作距離實現“規范執法、嚴格執法、高效執法”的目標還存在一定差距。
(三)行政訴訟案件“一高一低”問題突出。我區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較高,敗訴案件主要表現為確認行政行為違法、責令作出賠償決定或承擔賠償責任等類型,多為涉土地房屋征拆類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
(四)“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需求分析不夠精準,部分單位對“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科學內涵把握不全面,沒有將執法與普法有機結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們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和要求,把北辰各項事業納入法治軌道,對標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務實創新,狠抓落實,以更高標準、更高要求,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推進履行黨政第一責任人職責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行動指南,將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貫徹落實《北辰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實施辦法》,推動各鎮街、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領導干部全面對標主要職責,清晰知曉明確規定,落細落實重點任務,努力推動全區上下形成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親自管的工作氛圍。
(二)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緊緊圍繞各項指標任務,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簡化審批,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進一步深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時清理妨礙營商環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繼續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持續推動小淀鎮知識產權特色小鎮培育工作,加強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守規守法、誠信經營,扎實推進法治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三)爭當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排頭兵
推進區級政務服務“只進一扇門”改革,堅持高起點定位、高標準規劃,力爭達到天津市先進水平,個別功能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真正實現企業、群眾辦事“只跑一次”或“一次都不用跑”。繼續深化“五減”改革,推行審批服務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雙萬雙服”上門服務,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承諾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銜接,利用“政務一網通”平臺,助推聯合懲戒落地。
(四)推動行政規范性文件提質增效
加大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力度,構建全區規范性文件審核的多重防線。開展專項實務和基本法律知識培訓,組織經驗交流座談會。加強規范性文件業務培訓,深化理解和認識,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
(五)不斷提升行政執法工作水平
深化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充實執法監督、法制審核人員力量,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平臺作用。將執法實地檢查、執法案卷評查與投訴舉報監督、公眾監督相結合,形成更有力、有效的監督模式。督促各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協助各單位“減存量”“控增量”。
(六)進一步落實普法責任制
按照《北辰區關于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北辰區普法責任清單(修訂版)》要求,推動各國家機關進一步細化普法職責,注重普法實際效果。充分發揮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和各執法部門職能作用和專業優勢,在執法司法和服務管理過程中實時普法,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大普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