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靜海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材料
區政府辦:
根據關于解讀《靜海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與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溝通,現結合我區實際,以問答形勢對《實施方案》進行政策解讀。
1.今年新修訂的《實施方案》和去年相比主要有哪些變化呢?
今年的《實施方案》主要是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規〔2020〕22號)進行同步修訂,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變化:
一是刪除了預警期間“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的強制性管控措施。按照《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修訂版)》有關規定和《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以下簡稱《技術指南》)水泥行業的有關要求,將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等全部納入績效分級。
二是刪除了橙色預警期間“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和港口集疏運機動車進出港區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措施,進一步突出京津冀區域聯防聯控,與周邊省市的機動車管控措施保持一致。
2.今年的《靜海區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實施方案》有什么特點呢?
一是突出工業企業精準減排。突出對污染排放較大、環保績效水平低的企業進行管控,且聚焦在涉氣生產工序的管控。通過績效分級,對環保技術水平先進的企業,可以減少或免除應急減排措施,從而鼓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企業綠色高質量發展。
二是突出移動源常態化管控。按照《技術指南》要求,對開展績效分級的行業企業分級指標和應急管控措施中均增加了運輸方式的管控要求。對于重點行業申報評級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分級指標中明確的運輸監管要求,建立門禁系統和電子臺賬。在非預警期間,應達到分級指標的各項要求,預警期間,應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落實相應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通過管控要求“前移”,可顯著提升重污染應急期間移動源管控措施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保障類項目行業統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可申請豁免,列入保障。
3.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后主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根據《實施方案》規定,預警發布后,要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提醒市民應減少或停止戶外運動,確需外出的要采取防護措施;中小學、幼兒園應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尤其在紅色預警期間,學校可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措施應對,并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紅色預警期間,建議停止舉辦各類大型戶外活動。同時,《實施方案》還規定了部分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在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紅色預警期間,所有機動車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應全天按車牌尾號單雙號行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二是對于工業企業和建設工程等,《實施方案》規定:按照《天津市靜海區涉氣企業大氣污染物精準減排實施方案》(津靜海政辦發〔2020〕9號)要求,指導工業企業根據績效分級指標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建筑工程要停止土石方作業,紅色預警期間,要停止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的有關的生產活動,并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出入車輛100%沖洗、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蓋揚塵等“六個百分百”管控要求。
三是對于移動源方面,《實施方案》明確:未安裝密閉裝置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在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家第二階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4.我區的《實施方案》較市級方案有哪些靜海特色?
2020年,我區在全市率先開展涉氣企業績效分級精準減排,已被市政府列為全市試點項目。依托項目開展,制定《天津市靜海區涉氣企業大氣污染物精準減排績效分級操作指南(試行)》,以行業為評價單元對排污單位開展績效評價,依據同一評價單元內各排污單位的單位污染強度工業總產值和單位污染強度繳稅額兩項指標的綜合名次,結合減排控制比例確定企業績效等級,將企業分為A、B、C1、C2和C3五個績效等級,差別化分配減排量,逐家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減排措施,切實實現差別化精準減排。為確保項目落地見效,持續發揮引導作用,今年的《實施方案》修訂中,在工業企業管控中明確了實施涉氣企業大氣污染物精準減排的有關要求。
天津市靜海區生態環境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