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報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辦《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津政辦發﹝2019﹞16號)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現將本年度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執法機構設置情況。我局下設4個行政執法單位部門:公路路政支隊(下轄5個超限檢測站)、公路運輸管理所、公路客運管理站、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所。
2、執法人員編制情況。全局共有行政執法人員248人,其中公路路政支隊154人,公路運輸管理所47人,公路客運管理站34人,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所13人。
3、執法車輛配備情況。全局共有行政執法車輛37輛,其中公路路政支隊24輛,公路運輸管理所9輛,公路客運管理站2輛,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所2輛。
4、執法案卷完結情況。截至12月12日立案查處行政處罰案件295件,結案295件,結案率100%,均做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正確,沒有出現一起行政復議案件。
二、組織領導情況
為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局和局屬各執法單位都成立了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逐級明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把行政執法工作落到實處。局長對全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總責,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局長對分管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負領導責任;基層各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負責,為本單位的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行政執法的日常工作,設立聯系電話、電子信箱,確保聯系暢通。
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
1、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了行政執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開機制,采取靈活多樣、方便群眾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內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并及時予以更新。
加強事前公開,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身份、職責、權限等內容。做好事中公開,在執法過程中,要求統一著裝,向執法對象出示執法證件,并做好告知說明。推動事后公開,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檢查前隨機抽取到的執法人員、檢查對象清單、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均及時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建立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按照執法種類、階段規范執法文書制作,推進執法文書電子化。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等設備,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全過程視音頻記錄制度。制定全面規范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的措施,規范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促進執法公開、公正、規范、透明,保障執法相對人和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按照誰執法誰主管的原則對執法影像資料進行妥善存儲、整理、調閱、復制等工作。
3、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成立領導小組,對執法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并形成處理意見后上報。對列入重大執法決定范圍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事項,由本部門在實施依據、認定事實、履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開展法制審核,出具書面意見。通過嚴格、規范的法制審核,確保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公正、公平、合法、適當。截至目前,我局暫無重大執法決定事項。
四、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是執法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執法培訓大多限于上級部門組織的常規法律學習,在思想政治、法律法規的專項教育上存在差距。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哪個環節薄弱就針對哪個環節培訓,做到專項有效。
二是個別執法人員執法時有閑聊、抽煙等現象。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不文明行為,確保隊伍優秀,執法服務公開、公平、公正。
五、下一步工作
我們將繼續加大行政執法工作的力度,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行政執法工作的新方法與新思路,要從教育入手,從落實規章制度入手,加強監督檢查,加大研究解決交通行政執法隊伍存在問題的力度,認真總結經驗與不足,鞏固成果。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政執法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高標準,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細致的工作態度,進一步強化交通行政執法的法治化建設,為造就一支政治堅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業務精湛、執法規范的交通行政執法隊伍而努力工作,為建設“和諧交通”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