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區依法治區辦有關要求,現將我局2020年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及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情況如下:
一、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行政執法就是電力執法,主要是電力用戶違法用電處罰和電力設施建設與保護兩個方面,共有行政執法職權11項,現有執法人員6人。在行政執法上主要做了三項工作:
1、開展對電力用戶用電行為的檢查。截至目前,我局主動或配合應急、民政、公安等部門對電力用戶用電行為開展檢查155次。其中,檢查工業企業89家次,養老院50家次,農家院16家次,發現隱患問題78項,均已責令整改完成。通過同級轉交、群眾舉報等方式,受理涉電信訪舉報案件36件,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勘察,按時限要求完成辦理。
2、打擊非法阻礙電力設施建設行為。在推動我區“1001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部分村民搶載搶種、漫天要價、惡意提高補償條件等行為,嚴重阻礙工程建設。我局牽頭,聯合公安、司法、綜合執法、住建、衛健及有關鎮鄉,開展了保護性施工進場行動60余次,堅決打擊非法阻工行為,有效改善項目建設外部環境,為我區重點民心工程建設提供了堅強保障。
3、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區隱患排查治理。今年5月,組織區供電公司對我區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隱患進行了集中排查,共查出危急、嚴重隱患338處。隨后,我局立即制定了《電力設施保護區隱患治理行動方案》,5月27日,組織召開有各鎮鄉街及相關產權單位參加的電力設施保護區隱患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對各單位下達了任務書。各鎮鄉街高度重視、安排專班,與供電公司密切對接,對隱患點位逐一確認,挨戶走訪、動員、協調隱患治理工作,形成了良好工作態勢。期間,我局分別召開城區電力設施保護區隱患治理專題推動和全區電力設施保護區隱患治理中期推動兩次會議,對重難點點位、樹木權屬不清、林地采伐指標受限等情況進行研究分析、制定破解方案,協調解決制約隱患治理進度的難題。截至目前,已全部消除隱患。
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
1、強化行政執法公開透明。制定了《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及時將我局權責清單、執法流程和執法動態信息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薊州政務網對外進行公示。此外,為便于我區廣大群眾更好的了解我們的工作,同時加強對電力法律法規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提升遵守法律的自覺,我局投資500萬元,在各行政村、部分小區、苗木基地等重點區域安裝了900塊電力宣傳欄,依法劃定我區電力設施保護區范圍,大力宣傳電力設施保護及用電安全有關知識,營造了知法、守法、共同維護電力設施以及安全用電的良好氛圍。
2、堅持執法全過程記錄。通過編制《行政執法工作手冊》,對執法人員的執法用語、執法流程以及執法文書等進行規范,同時組織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為便于現場記錄和下達行政執法文書,我們配備了執法記錄儀、筆記本電腦、便攜式打印機,做到執法設備的現代化、便攜化,執法文書的電子化、規范化。每件案件的辦理均安排專人根據進度整理、組卷、歸檔,做到業務流程清晰、數據鏈條完整、查找調閱方便。并及時將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錄入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履職率達到100%。
3、實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核。明確法制審核科室,安排專人對執法案件進行法制審核。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聘請一名專業律師作為我局法律顧問,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和重大執法決定前及時向律師進行咨詢。此外,我們還積極與區司法局進行溝通,在組織電力線路線下隱患治理、電網建設保護性施工行動以及發布一些規范性文件前,均咨詢司法局法律專業人員,盡最大限度避免行政違法行為的發生。
下步, 我局將繼續開展好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堅決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核制度),進一步做好行政執法平臺錄入工作,為提升我區依法治區環境做出應有貢獻。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