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 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報告
2020年,我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市政府辦《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津政辦發〔2019〕16號)和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20年工作要點》(薊法發〔2020〕1號)等文件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進我局市場監管法治化進程,行政執法工作穩步推進,成效顯著。總結我局2020年行政執法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法領域、執法機構、執法人員等基本情況。
(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落實質量強國戰略、質量立市、質量立區戰略和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落實有關市場監管規劃、計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依職責權限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以及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協助或依法依授權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負責宏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7、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檢工作。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并實施監督。
8、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天津市薊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0、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檢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定期發布相關信息。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生產及經營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溯源,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配合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并組織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負責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
13、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負責管理、監督認證認可工作。配合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15、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執行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本市知識產權戰略及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貫徹執行本市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商標、專利監督管理。負責知識產權保護。負責促進知識產權運用。依法依授權負責專利代辦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宣傳和培訓。負責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
16、負責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對違反價格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處理價格舉報、投訴。
17、負責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的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對外合作交流和信息發布工作。
18、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19、負責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
20、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21、負責本單位招商引資工作。
2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機構情況。
我局現有執法機構40個,其中執法科室12個,包括信用監督管理科、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價格監督檢查科、市場和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監管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計量標準化科、藥品化妝品監管科、醫療器械監管科、知識產權保護科、廣告監督管理科;薊州區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市場監督管理所27個,包括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漁陽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文昌街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五百戶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洇溜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施古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趙各莊鎮市場監督管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窩頭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別山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禮明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邦均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白澗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二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馬伸橋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穿芳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孫各莊滿族鄉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尤古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桑梓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侯家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頭嶺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西龍虎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許家臺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羅莊子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楊津莊鎮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執法人員情況。
我局現有行政執法人員285人,其中持證執法人員276人。持證執法人員中公務員編制223人,參公編制53人。
二、 各項執法類別履職情況。
(一)行政處罰情況。
1、行政處罰案件基本情況。
2020年全局共立案173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10.68%,適用一般程序查處案件1361件,適用簡易程序查處案件370件,罰沒金額559.65萬元。
(二)行政處罰案件履職情況。
1、按照違反法律法規行為劃分(一般程序案件)
案件類別 |
案件數量 |
占比 |
同期占比% |
|
食品類違法案件 |
934 |
68.6% |
245.9 |
↑ |
公司法類違法案件 |
45 |
3.3% |
81.6 |
↓ |
藥品類違法案件 |
146 |
10.7% |
38.8 |
↑ |
廣告類違法案件 |
25 |
1.8% |
57.0 |
↓ |
商標類違法案件 |
46 |
3.4% |
17.9 |
↑ |
特種設備類違法案件 |
10 |
0.7% |
54.5 |
↓ |
產品質量類違法案件 |
24 |
1.7% |
9.0 |
↑ |
反不正當競爭類違法案件 |
3 |
0.2% |
70.0 |
↓ |
醫療器械類違法案件 |
13 |
1.0% |
160 |
↑ |
認證認可類違法案件 |
4 |
0.3% |
33.3 |
↑ |
化妝品類違法案件 |
2 |
0.1% |
0 |
- |
計量類違法案件 |
2 |
0.1% |
100 |
↑ |
其他類法律法規 |
104 |
7.6% |
57.9 |
↓ |
2、按照罰沒款劃分
罰沒款數 |
1 萬元以下 |
1-5 萬元 |
5-10 萬元 |
10-50 萬元 |
50 萬元以上 |
件數 |
1551 |
68 |
25 |
7 |
1 |
占比% |
93.9 |
4.1 |
1.5 |
0.4 |
0.06 |
3、按照各執法部門案件情況劃分
部門 |
查處案件數量 |
占比(%) |
罰沒款數(萬元) |
文昌街所 |
121 |
5.94 |
4.3 |
州河灣所 |
71 |
3.48 |
16.53 |
執法支隊 |
52 |
2.55 |
249.84 |
漁陽所 |
150 |
7.36 |
39.4 |
下倉所 |
94 |
4.61 |
13.36 |
出頭嶺所 |
67 |
3.29 |
1.66 |
洇溜所 |
80 |
3.93 |
3.28 |
別山所 |
43 |
2.11 |
2.06 |
上倉所 |
114 |
5.59 |
3.85 |
尤古莊所 |
29 |
1.42 |
0.2 |
馬伸橋所 |
137 |
6.72 |
10.65 |
侯家營所 |
52 |
2.55 |
3.08 |
羅莊子所 |
46 |
2.26 |
9.95 |
下營所 |
119 |
5.84 |
21.27 |
下窩頭所 |
26 |
1.28 |
1.07 |
西隴所 |
50 |
2.45 |
3.54 |
邦均所 |
62 |
3.04 |
4.37 |
東施古所 |
26 |
1.28 |
0.6 |
禮明莊所 |
59 |
2.89 |
2.75 |
桑梓所 |
54 |
2.65 |
6.1 |
東趙所 |
44 |
2.16 |
7.7 |
穿芳峪所 |
63 |
3.09 |
4.3 |
質監科 |
23 |
1.13 |
36.89 |
特監科 |
7 |
0.34 |
44 |
官莊所 |
110 |
5.40 |
15.93 |
白澗所 |
36 |
1.77 |
1.81 |
許家臺所 |
34 |
1.67 |
3.44 |
藥化科 |
2 |
0.1 |
0.0021 |
東二營所 |
41 |
2.01 |
1.35 |
器械科 |
2 |
0.1 |
0 |
孫各莊所 |
11 |
0.54 |
0.15 |
價格科 |
5 |
0.25 |
24.82 |
合計 |
2038 |
100 |
575.78 |
4、行政處罰案件來源情況。
查辦的1731件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件來源情況:投訴、舉報224件,監督檢查1475件,其他部門移送8件,上級機關交辦20件。
5、行政處罰程序執行情況。
行政處罰法定程序執行情況: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據實體法規定的執法主體,嚴格按照市市場監管委《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做出行政處罰,并使用與之對應的執法文書。
6、行刑銜接執行情況。
2020年,我局共向公安機關移送食品類涉嫌犯罪案件線索13件。
7、處罰信息公示情況。
2020年,我局對所有行政檢查及行政處罰案件均已進行公示。
8、截至目前,查處的1731件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處罰決定均按程序正常執行。
9、實施行政處罰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對法律法規掌握的不夠全面、透徹。
(三)行政強制情況。
1、2020年,我局實施了行政強制措施,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查封、扣押前提條件進行查封、扣押。嚴格依照法定程序,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現場筆錄等。采取強制措施物品的范圍和強制措施期限的延長,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實施強制措施后,妥善保管涉嫌物品,積極展開案件調查取證,及時對采取強制措施的物品作出處理。
2、2020年,無申請行政強制執行案件。
3、無因行政強制被復議、訴訟情況發生。
(四)行政檢查情況。
1、2020年,我局共實施行政檢查8556次,全局人均執法檢查量33次/人。
2、2020年,全局共開展包括“2020年‘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食品銷售環節索證索票檢查工作、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生產、2020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野生動物及鳥類非法交易檢查、護農保春耕農資治理專項行動、雙隨機抽查工作、生產領域質量監督抽查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在內的各項專項執法檢查百余次。除按計劃檢查正在進行中的,其余已全部檢查完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已全部整改完畢。
3、無因行政檢查被復議、訴訟情況發生。
4、開展行政檢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時的檢查事項在執法監督平臺里無法找到對應的職權,致使檢查信息無法順利錄入,導致錄入平臺的日常檢查次數比實際檢查次數要少。
(五)行政許可情況。
1、2020年,薊州共有市場主體總量達到84265戶,其中:各類企業18548戶,比去年同期增加6.0%,個體工商戶65717戶,比去年同期增長29.1%。2020年以來,增加各類市場主體24505戶,較去年同期增長了24.6%,其中新增各類企業3303戶,比去年同期減少1.3%;個體工商戶新增21202戶,較去年同期增長29.9%。企業變更登記3077件,企業注銷登記2140件,其中簡易注銷1560件;遷入遷出登記137件,動產抵押登記22件,股權質押設立登記26件,股權質押設立登記26件,特種設備許可1387個。各類行政許可均依法定程序執行,并在承諾辦理時限內完成,并確保行政許可條件和要件與法定要求相契合。
2、行政許可信息公示情況。
企業登記類行政許可已通過BS系統自動抓取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開;食品生產類、食品經營類、藥品類、醫療器械類行政許可已通過我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開;特種設備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通過委門戶網站進行了公開。
(六)行政征收情況。
我局現階段無行政征收項目。
(七)零執法情況。
2020年,我局在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廣告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產品質量監管、計量監管等監管方面不存在零執法情況。
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及判決敗訴結果履行情況。
(一)行政復議情況。
2020年,我局共收到三件行政復議申請答復通知。其中,一件為申請人秦緒濤不服我局舉報答復,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最終作出維持我局舉報答復的行政復議決定;一件為申請人不服我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此復議申請由當事人主動撤回;最后為申請人程龍對我局未在法定期限內對申請人的舉報作出處理的行為不服,向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最終此復議申請予以駁回。
對上述兩件行政復議案件,我局均按法定程序和時限,提交了行政復議答復材料,辦結率100%,并已按要求及時將復議案件相關材料上報備案。
(二)行政訴訟情況。
2020年,我局發生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為上訴人葛桐因食品安全行政處罰一案,不服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2020)津0119行初11號行政判決,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法院認定一審判決正確,本院予以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四、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培訓情況。
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
組織全局公務員編制及參公編制人員參加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組織的天津市領導干部網上學法用法考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強法制宣傳和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能力。
(一)深入各中心市場監管所組織開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號令《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3號令《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及行政處罰文書使用培訓11期,培訓人數220人。
(二)每月不定期組織全局執法辦案人員通過“天津法院庭審直播網”收看與市場監管有關的行政執法案件庭審案例。以案釋法,從被訴的角度強化全體執法辦案人員在處理行政處罰案件過程中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提高全系統執法辦案素質。
五、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
認真貫徹落實《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規定》、委印發的《關于加強行政執法事中事后監督的工作意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托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加強對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為的事中監督,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行為。
為加大對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等領域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運用好現有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區實際,我局與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檢察院經過共同研究,制定了《關于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細則》。
六、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對法律法規掌握的不夠全面、透徹。
(二)文書使用欠規范,不能達到規范化要求。
(三)某些案件在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存在自由裁量理由不充分、牽強附會等現象。
1、個別執法人員對市市場委制定的《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運用不夠熟練。
2、證據采集方面。存在諸如現場筆錄過于簡單,不能充分反應現場情況;案件調查過程中,收集的證據不全面;證據出處不明確,缺少執法人員或者當事人的簽字確認等問題。
3、個別執法人員對某些實體法的具體法律條款還存在認識偏差。
(四)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的裝訂不夠規范。
七、下一步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執法監督。一是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監督;二是依托平臺,加強對全局的行政執法檢查及行政處罰案件監督;三是在系統內部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以案卷評查的方式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二)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
(三)開展行政執法調研工作,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供堅實保障。
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