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林業局2020年度行政執法工作
情況報告
2020年,薊州區林業局認真貫徹落實《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及《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全民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薊州政辦發〔2019〕12號),進一步提升林業局行政執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規范化、透明化?,F將一年來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執法基本情況
我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是行政執法主體,具體承擔林業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工作,現有行政執法人員31人,其中持有林業執法證人員28人,3人為法制審核人員。
1.行政處罰情況。2020年,我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共作出行政處罰35件,其中:盜伐林木案件5件、濫伐林木案件13件、毀占林地案件15件、無證調運苗木案件1件、非法出售非國家重點野生動物案件1件。刑事立案14件,已全部移交公安部門。
2.行政檢查情況。2020年,我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共作出執法檢查案件722件。
3.行政訴訟情況。2020年,出庭市中院行政訴訟案件1件,取得勝訴。
4.受理舉報情況。2020年共受理舉報62件,調查核實后,對符合行政立案標準的49件立案處理。
5.中央環保督查問題。我局收到區整改辦轉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問題線索19條,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核查問題線索,查實反饋。
二、抓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1.規范行政執法隊伍。2020年,我局整合有執法職能站室組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作為行政執法主體,承接原森林公安派出所職責。清理整頓局內行政執法證件,按照《天津市持證執法管理辦法》,更換執法隊28人行政執法證件,收繳局內其余行政執法證件48本,全部報告區司法局予以注銷,保障執法人員持證執法的規范化。選設三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專業人員專職法制審核,保證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局執法人員總數的5%。聘請天津惠予達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協助我局做好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法制審核等工作。
2.強化隊伍培訓學習。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業務培訓。組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行政處罰法》等專業性法律法規學習及考試,下發《森林法》讀本,人手一份,常學常用常提高,增強執法人員法律意識。開展隊內業務交流,傳授執法經驗。同時,走出去、請進來。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參加國家局、市局組織的行政執法講座。邀請區檢察院作客林業局,以案說法授課。
3.配套執法隊伍裝備。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統一服裝。新購執法記錄儀17臺,實時定位上傳執法信息。兩臺套便攜式執法記錄打印設備,現場執法便利化。
三、抓制度落實,規范行政執法管理
按照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津市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天津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要求,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梳理林業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對照《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新法,調整權責清單,初步形成了權責統一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治理體系,依法履行法定職責。
不斷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平臺”,按照“誰執法、誰錄入”的原則,及時錄入行政執法信息。強化事中公示,執法人員嚴格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強化法制審核制度落實,對每本案卷做到必審,指出存在不足,給出審核意見。
暢通行政刑事司法銜接。主動對接區法院,加強與法院行政庭、執行局的溝通,接受法院建議規整案卷,確保案卷移交一次通過。對于區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書,我局依法予以落實。行政檢查方面,加強與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鎮鄉政府協作,依法行政檢查,對符合立案標準的依法查處,對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及時移交屬地公安部門。
妥善處理行政應訴案件。認真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工作辦法》,安排局領導出庭應訴,局法律顧問及局法制審核人員參與應訴案件庭審工作,切實增強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自覺性。目前,我局未出現行政訴訟敗訴。
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抓住“誰執法、誰普法”這條主線,在法治宣傳上下功夫。為積極應對疫情,我局印制了《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致全區廣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戶告知書》、《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50000余張發放張貼。進入防火期,在全區27個鎮鄉街發放《關于劃定森林高火險區域的公告》宣傳彩頁13萬張,設立警示牌258塊,862個村村通大喇叭每天定期開展防火普法宣傳。努力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刊有文、網絡有言”,提升社會公眾林業法治觀念,保護我區林業資源。
四、下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林業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執法,同時將黨性教育貫穿行政執法工作全過程,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文明執法,嚴控裁量處罰。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實施具體行政執法行為時,執法與宣教相結合,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使行政執法行為更加規范、合法、人性。
2.著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進一步細化配套制度。依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不斷推進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執法隊伍管理制度,用制度規范執法人員行為。繼續推進法律顧問制度,補充局法律力量。
3.全面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能力建設。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學習,將培訓學習工作日?;?、制度化,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強化法制機構隊伍建設,加強法制機構人員配備,提高法律專業人員比例,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的溝通協調,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鎮鄉政府等部門的配合協作,聯合執法檢查,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