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依法治區建設法治政府的部署,緊緊圍繞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設法治交通為目標,把法治要求貫穿到交通運輸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持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制度體系化建設,交通運輸依法行政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現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是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學習培訓。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學習培訓、集中學法、考核考試等制度,著力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組織27名公務員利用網絡平臺,學習相關法律知識,通過法制培訓和法律學習,提升了全局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2020年,我局執法人員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共教育駕駛人員267人次。
三是組織開展“12.4”法制宣傳活動。積極參加治區辦牽頭組織的法制宣傳活動,共散發宣傳資料1000余份,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為“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宣傳主題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是組織實施“七五”普法年度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規劃要求,制定了《薊州區交通局2020年度普法計劃》,積極開展以憲法、民法典為主的法治宣傳工作,期間全局共設點宣傳3次,發放宣傳資料8000余份,懸掛張貼宣傳標語20余幅,接受群眾咨詢900余人次。
五是強化執法人員管理。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對全局248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信息化管理,及時清理注銷不符合執法資格的人員,做好年審換證工作,實現動態管理。
六是嚴格落實行政職權公示制度。4月份,組織開展了行政職權梳理工作,共梳理各類職權143條;11月份,按要求再次梳理權力清單事項,進一步做好事項調整規范和統一公布各項工作。
七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2020年,我局能夠主動接受區人大的監督,高質高效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2020年我局共收到區人大代表提案25件,政協委員提案16件,已全部按時辦結。
八是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時受理信訪事項,落實屬地、屬事責任,推動信訪問題在基層得到妥善解決。2020年共承辦25件,已全部辦結。
九是依法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組織制定《薊州區交通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應急預案》、《關于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的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入境返薊人員運輸保障工作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做好防控工作。企業復產復工期間,制定《關于為復產復工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通知》,協調運輸企業為復產復工企業提供運輸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冷鏈運輸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疫情防控策略要求,切實加強冷鏈食品在裝卸、運輸等環節的防控工作,著力強化冷鏈運輸環節的檢測消毒。
十是加強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抓實抓好營商環境建設,局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出臺了《薊州區交通局優化營商環境十項服務承諾》。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通服務水平,加強交通行政審批改革,著力抓好“五減四辦”工作,嚴格執行窗口服務制度,完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識有待提升。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部門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緊迫感不強。
二是法制培訓有待加強。法制培訓的長期性、系統性和針對性還不夠,培訓的形式和效果有待進一步強化。
三是行政執法效能有待提高。交通運輸執法信息化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執法效率的提升。
(三) 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是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定了《薊州區交通局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分工方案》,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制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研究解決法治建設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今年重新調整了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單位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形成了局領導親自抓、專門機構負責落實、專業人員具體辦事、相關單位科室協同參與的良好格局。
三是加強工作部署,落實各項工作。年初,制定了《薊州區交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方案》(薊交通發〔2020〕7號),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在局班子會議上設置法治工作情況交流議程,由主要領導牽頭對法治工作進行常態化研究部署。
四是組織開展局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述法工作。將年終述法工作與每年的述職述廉工作同時開展,并將評議結果納入年度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終有考核”。
五是組織實施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考核迎檢工作。按照市交委通知要求,全面總結年度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工作情況,詳實整理上報法治政府建設檔案資料,經市交委綜合考核評分達到優秀等次。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 安排
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成效,但與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完成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一)提升依法決策水平。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切實做到重大事項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研究,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依法決策制度。
(二)提高法制培訓效果。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培訓活動,加強對部門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培訓工作,加大對執法人員專業知識、執法能力、執法水平的培訓、指導和考核,不斷提升部門工作人員和基層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授權,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進一步明確部門監管責任,理順部門職責,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提升執法形象和水平。
(四)加大執法監督力度。拓寬舉報監督途徑,做到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主動監督與受理投訴舉報、事前監督與事中事后監督有機結合,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