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工程PPP項目
實施方案的公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天津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有關要求,現將薊州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工程PPP項目實施方案(草案)進行公示。2021年1月25 日至2月24日,公示時間為30日。意見反饋至薊州區畜牧水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辦公室,電話: 022-60706900 ,郵箱 jzqxmzx@tj.gov.cn 。
1、項目背景
據統計數據,薊州區每年存欄牲畜超過50萬頭,存欄家禽約600萬只。近年來年均正常病死畜禽達到2100噸,且不含寵物和野生動物,當前主要采用深埋方式處理,沒有專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但深埋方式難以達到徹底有效地無害化,不僅客觀上存在直接導致動物疫病傳播、病源污染水源和土壤等問題,也給不法分子收集、加工、販賣病死畜禽以可乘之機,威脅公共衛生安全。因此,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津農業農村委〔2015〕1號、津財農聯[2015]2號)、《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號)等要求,同時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津政發[2015]10號)等文件的要求,薊州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工程項目實施十分必要,同時項目屬于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行業領域采用PPP模式的案例行對較多,模式相對成熟。因此,本項目擬采取PPP模式實施。
2、項目PPP實施方案簡介
依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等文件要求,本項目PPP實施方案包括項目概況、建設方案、運作方式、風險分配框架、項目運作方式、交易結構、核心邊界條件、項目監管架構、項目保障措施、財務測算等。
薊州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工程估算總投資3600 萬元。政府授權天津市薊州區畜牧業發展服務中心作為項目的實施機構。項目擬采取建設-運營-移交(BOT)的PPP運作模式。項目合作期為29年。項目擬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選擇社會資本,由中標社會資本設立項目公司,作為項目建設、運營、維護主體。項目建設和運營資金由中標社會資本自籌解決。項目的回報機制主要是市級專項補貼收入和副產品收入、可行性缺口補助等。政府方按PPP合作協議和PPP合同,給予可行性缺口補助,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經考核后撥付。經營期內,項目公司獨立經營。經營期滿后,項目公司應將能滿足移交標準的本項目無償移交給實施機構。經整體測算,由區級財政承擔的可行性缺口補貼約1.13億元。按運營期28.5年計算,年均補貼金額約3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