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州區生態環境局2020年度執法工作報告
2020年,我局行政執法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幫助下,聚焦污染防治攻堅戰,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落實,不斷強化執法隊伍建設,有力推進生態環境執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規范化建設。現將一年來行政執法工作報告如下:
一、執法機構設置情況
薊州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于2020年1月正式掛牌成立,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設置黨建工作辦公室(綜合辦公室)、執法綜合室和4個執法大隊。
二、執法情況
(一)執法檢查開展情況
緊密圍繞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持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通過創新執法檢查方式,建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整合大氣、水、固體廢物執法檢查等措施,不斷優化執法方式,減少執法頻次,提高執法效能,依法查處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不斷加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協作,健全聯動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和業務交流,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同時,積極應對疫情防控要求,對全區醫療廢物、醫療廢水產生單位及污水處理廠加強執法監管,確保規范處置和達標排放。2020年,環境行政執法共立案108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08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2件。
(二) 執法聯動情況
以深入推進京津冀生態聯防聯控聯治為目標,緊密圍繞《平谷區、薊州區、 三河市、興隆縣環境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和《薊州區、玉田縣、遵化市應急聯動工作機制》,不斷強化協同共治各項制度落實。通過信息共享、協同會商、聯合執法等措施,對搭界區域排污企業、流動的“散亂污”企業和轄區“飛地”內的排污企業進行強有力的打擊,推進了區域生態環境的共防、共治和共保。
(三)信訪處置情況
牢固樹立為民服務的理念,不斷提高信訪辦件的質量和水平。始終做到信訪接待熱情、文明、規范;查處依法、公正、透明;反饋全面、及時、準確。對受理的各類環境信訪舉報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回訪滿意度不斷提高。
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
(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進一步梳理主要職責并在我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執法過程中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行政強制措施統一在區政府網站公開并及時將相關信息在生態環境部環境行政處罰案件辦理信息系統、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進行歸集上報。對公開信息專人負責,嚴格把關。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環境行政執法文書制作指南》和市生態環境局環境行政執法的具體要求,在執法過程中統一文書格式,規范文字記錄,及時將執法文書上傳至移動執法系統。全過程記錄現場檢查情況,保證音頻、視頻證據資料完整。對證據資料注明案件編號、采集時間、采集地點、采集人、證明對象等基本信息,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三)堅決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一是嚴把審核關口。指派專人對行政執法案件進行雙重審核。二是明確審核重點。針對不同行政執法行為,明確審核內容、細化審核范圍,保證審核全面、準確。三是配強審核人員。配備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從事法制審核工作,并狠抓能力素質的培養。四是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聘請法律顧問協助研究,提出意見建議。
四、執法隊伍建設情況
不斷強化黨建引領作用,把全面從嚴治黨貫穿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各方面。以打造業務精、能力強、有信念、敢擔當的執法隊伍為目標,借勢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通過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開展“以學促練、以練促干”活動, 組織理論學習、專家解讀、案例剖析、體會交流等方式,提高執法人員思想政治站位,增強履職盡責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執法職責,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增強環境行政執法履職盡責的能力和水平。
今后,執法支隊將自覺提高政治站位,轉變思想認識,持續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力度,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創新工作思路,嚴格制度落實,狠抓能力培養,強化區域協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為建設山清、水碧、氣新、土凈的美麗薊州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