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薊州區行政審批局關于作出彩源港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裝制品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82822330
傳 真:29039999
通訊地址:天津市薊州區濱河西街5號
建設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名稱 |
建設地點 |
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裝制品項目 |
彩源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薊州區京津州河科技產業園瀾河街6號3-E |
天津佳源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薊審批一[2021]7號 |
2021.2.19 |
附件:彩源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裝制品項目.doc天津市薊州區行政審批局關于對彩源港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彩源港科技吸塑包裝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