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我區供用電良好秩序,提高執法質量,加大電力執法保障力度,規范接待來訪、受理投訴舉報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電力執法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均應認真接待來人來訪。受理舉報投訴、接待來訪辦公地點薊州區工信局電力科,值班電話59112930
三、受理投訴、舉報案件,實行首問首接負責制,堅持“誰接待、誰登記”原則,做到有報必接,不得相互推諉。
四、相關人員在接待來人(來電)舉報、投訴時,應認真聽取舉報人、投訴人陳述,堅持一把椅子、一杯水、一張笑臉的“三個一”原則,提高服務質量,樹立電力執法部門良好形象。
五、認真做好記錄。要詳細登記投訴人基本情況、被舉報投訴人基本情況及被舉報投訴人違反電力法和規章的行為。來人、來電、來函舉報投訴的,應保存好相關資料(如信函及有關證據),以備查閱;電話投訴的,應要求投訴人提供真實的姓名等情況,并說明相關保密規定。投訴本人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原則上要有本人提供的書面投訴材料及本人身份證明,確因本人文化水平等原因不能提供書面投訴資料的,由執法人員制作筆錄,并由投訴人本人簽名。
六、對來人、來電舉報、投訴,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的,執法人員應向對方講清本單位、本部門的職權,并做好記錄告知其向有管轄權的部門舉報投訴。
七、接待來人、來電舉報、投訴時,執法人員應向對方講清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法人員本人當場不能答復,由所在室研究后答復,所在室仍不能確定的,報領導研究后決定。
八、受理事(案)件主要包括:電力建設項目違反規定;違法從事供電或者變更供電營業區;拒絕供電或者中斷供電;本區電力用戶違法用電;違法拉閘斷電;對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盜竊電能;未經批準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作業,危及電力設施安全;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等行為。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