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區支持企業外地員工春節期間留津穩定就業的若干措施
一、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經辦規程
1.補貼對象
向外省市戶籍員工發放“留崗紅包”的各類企業(不含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
2.補貼標準
對自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一直在津的外省市戶籍員工,采取“先發后補”方式,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每戶企業最高30萬元。企業獲得的補貼資金應全部、足額用于發放外省市戶籍員工“留崗紅包”,鼓勵企業匹配更多資金提高發放標準。
3.申請條件
(一)從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申請補貼涉及的外省市戶籍員工未離開天津;
(二)企業依法為申請補貼涉及的外省市戶籍員工連續繳納2021年1月、2月的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
(三)企業已向留津的外省市戶籍員工足額發放“留崗紅包”。
4.申請材料
(一)《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申報表》;
(二)《企業外省市戶籍員工留津過節承諾書》(申報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版)(附《在津過節外省市戶籍員工“留崗紅包”發放名冊》);
(三)“留崗紅包”發放憑證(需員工本人簽名確認)。例如:銀行發放流水記錄;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支付截圖;現金發放憑證等。
5.經辦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202)提出申請,勞務派遣機構可按照實際用工企業分別進行申請,相關申請材料應與實際用工企業共同蓋章確認;
(二)區人社局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并通過金保二期系統核實企業留津過節外省市戶籍員工的參保繳費情況;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區人社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
6.聯系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202)
所在地址:天津市寧河區經濟開發區五緯路1號增1號(571路公交車終點站)
聯系電話:022-69592959
7.檢查監督
市、區人社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信息共享、電話抽查等方式,對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提供虛假材料、冒領補貼的,一經發現,及時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一次性留津見習生活費補貼經辦規程
1.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組織見習人員留津見習的就業見習基地
2.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對自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在津參加就業見習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含外省市生源的本市院校在校生),在按規定享受各項見習補貼的基礎上,按照每人300元標準再給予見習基地一次性留津見習生活費補貼。此次一次性留津見習生活費補貼應全部發放至見習人員。
3.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就業見習基地于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天津市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223),提出申請。
4.申請材料
(一)按照現行就業見習補貼相關規定執行;
(二)《就業見習基地外省市戶籍見習人員留津過節承諾書》(附《在津過節外省市戶籍人員留津見習生活費發放名冊》)。
5.聯系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223)
所在地址:天津市寧河區經濟開發區五緯路1號增1號(571路公交車終點站)
聯系電話:022-69116291
6.監督檢查
市、區人社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信息共享、電話抽查等方式,對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提供虛假材料、冒領補貼的,一經發現,及時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經辦規程
1.補貼對象
(一)組織外地員工留津并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企業;
(二)外地留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員工。
2.補貼標準
對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開班并完成《市場緊缺職業需求程度及補貼標準目錄》所列職業技能培訓的,按照目錄補貼標準的120%給予企業培訓費補貼,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職工生活費補貼。
3.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業技能培訓完成后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天津市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401),提出申請。
4.申請材料
(一)開班流程及補貼申領按照現行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有關規定執行;
(二)《企業外省市戶籍員工留津過節承諾書》(申報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版)(附《在津過節外省市戶籍員工花名冊》)
5.聯系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寧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培訓科(401)
所在地址:天津市寧河區經濟開發區五緯路1號增1號(571路公交車終點站)
聯系電話:022-69571040
6.監督檢查
市、區人社局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信息共享、電話抽查等方式,對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提供虛假材料、冒領補貼的,一經發現,及時追回,并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