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土地二級市場的決策部署,2017年自然資源部在全國34個市縣開展了為期兩年的試點工作。武清區作為試點市縣之一,圍繞促進土地要素流通順暢、提高存量土地資源配置效率這一主要目的,于2018年5月和8月、2020年6月出臺了《武清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管理辦法》等“一辦法五細則”制度文件。“一辦法五細則”使用期間,交易量顯著,市場活力明顯,有效規范了二級市場,切實解決了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合并等歷史遺留問題。
為更好地規范土地二級市場行為,結合實際問題,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以及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等問題,結合2019年7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號)文件,現需將《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合并)管理實施細則》中部分內容進行修改。
取消了《細則》要求中的有關出具規劃條件條款、在政府審批條款中增加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意見 。 自2020年1月1日起,控規新編和調整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審批,且程序復雜,審批時間較長,從而導致規劃條件辦理時間過程,不能及時解決企業需求,更容易造成土地的延期違約情況。故本次修改,將該條款取消,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意見代替規劃條件。
《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合并)管理實施細則》的修改,對于切實解決我區土地分割(合并)的實際問題,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具有重大意義:
一 是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細則》的修改,加快了土地分割(合并)的時間,從而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
二 是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加快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細則》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從根本上解決交易門檻過高、流轉不暢的問題,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