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
(合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我區于2020年6月23日下發了《武清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管理辦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其中包括“一辦法五細則”,在實施過程中,為更好地規范土地二級市場行為,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結合實際問題,現將《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合并)管理實施細則》中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具體如下:
一、取消《武清區工業用地分割(合并)管理實施細則》第三章第六條辦理流程中“(三)方案編制。規劃編制主體依據法律文件、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細分導則,并依據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細分導則出具規劃條件”內容。
二、將第三章第六條辦理流程中“(四)政府審批。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宗地分割(合并)審批材料組卷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材料應包括土地使用權人申請材料、初審意見、部門聯審會議紀要、宗地分割(合并)后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細分導則、宗地分割(合并)后的規劃條件等”更改為“(三)政府審批。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宗地分割(合并)審批材料組卷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材料應包括土地使用權人申請材料、各部門初審意見、部門聯審會議紀要、區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意見等”。
現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